Second Life裡面的Avatar是不會死亡的,既然不是不死之身,那麼外面的世界是如何地黑暗,壞人再怎麼多,也就沒什麼好擔心了,Guest的書裡提到Second Life裡數種負面的功能和這些負面功能的衍伸,像是虛擬性交易、虛擬黑幫、金融犯罪、恐怖攻擊...等,但原則上除了影響別人權益的犯罪行為外,大部分都沒被禁止。在虛擬的世界裡,人們的黑暗性格總也更容易被彰顯,也就更有可能做出日常生活中只敢想一想或想都不敢想的事。
由於對Second Life在台灣一直沒有大紅大紫的原因很好奇,我總愛問在國外工作或求學的朋友們他們身邊有沒有很迷Second Life的人,請他們說說這些例子,正好有個在美國工作的朋友跟我說了個發生在她生活周遭的真實故事:她的一個同事,在公司擔任秘書工作,30來歲,標準的非洲裔美國人,有點像電影裡的Big Mom體型,因為在Second Life裡和人網戀,導致好一陣子沒辦法集中精神工作,總在工作的時間上線,也因此工作表現實在差強人意,就在公司決定開除她之前,想不到這位Big Mom竟然突然辭職,拋夫棄子,毅然決然地從紐約飛到美國西岸和Second Life裡的網路老公私奔去了。最後我朋友給了個評語:大概只有無聊的美國人會瘋Second Life吧!當然這樣的結論是偏頗且有失公允的,因為我馬上想到台灣不少號稱具有線上交友功能的社群網站或網路遊戲,不也都打著能談一場虛擬戀愛的旗幟號招著諸多網民們嗎?所以人們對於兩人關係由線上延伸到線下的美好憧憬,我想是不分性別、年齡或種族的吧!
我們的社會裡,總把「見網友」這件事貼上許多負面的標籤,不禁就讓我想到一個問題:一個現實生活中的正人君子,成為了某人的「網友」之後,是不是真的就比較有動機在虛擬的世界裡欺騙他人,或是做出現實生活的自己所不能接受的負面行為呢?我想答案也不是必然的吧!因為一個人的道德框架,除了少數擦槍走火的情況外,我是想不會因為線上線下而有大的差別的。網路很可能只是負面行為的催化劑,而不是犯罪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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